重庆晨报讯(记者 吴国富)记者昨(9)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香港已于2007年4月1日修订入境旅客享有的烟酒免税限额。凡年满18岁的访港旅客,在入境时若携带饮用酒类超过1升、香烟超过60支或雪茄超过15支或其他制成烟草超过75克,而没有向香港入境管制站的海关人员如实申报,可被检控或罚款,且有关物品亦将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