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退票,我整整等了一年,结果却大失所望!”因为旅行时遗失返程机票,杨先生被迫买了张全价票,回沪后办理了遗失票证退票申请,但退款要到一年之后。近日,退款事宜终于有了结果,航空公司却表示只退遗失的折扣机票价格,杨先生对此深感不满。
遗失折扣机票 另购全价机票
去年6月中旬,杨先生在九寨沟游玩时,不慎遗失了上海——成都——上海的往返票。他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失并开具了证明,后又在成都机场国航机场售票处作了挂失声明,但机场售票处工作人员没有按规定给杨先生补发新机票。当时,杨先生急于跟团回沪,无奈之下,只得花1660元另购了同一航班成都回上海的全价机票,而原先遗失的机票是打折后以530元购买的。
回沪后,杨先生马上到国航营业部办理了《遗失票证退款申请书》,要求国航退回购买的全价票(扣除必要费用之后)金额。同时他被告知,这个退款要一年以后才能下来。苦苦等待一年多之后,杨先生日前终于接到了国航方面的通知:退款将按遗失机票的票额530元退。航空公司的理由是,根据遗失票证操作规程,“旅客遗失客票后重新购票,并且新购客票的航程、航班、旅行日期与遗失客票部分相同,应退还旅客原客票遗失部分票款,不收取退票手续费。”
工作人员差错 连累了消费者
对这样的结果,杨先生表示难以接受。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定期客票遗失,旅客应在所乘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一小时前向承运人提供证明后,承运人可以补发原定航班的新客票。杨先生表示:“当初我的证明齐全,对方却不按规定补发机票,没办法我才重新购票,退票时对方倒讲起‘规定’来!”杨先生事后查看相关规定后认为,之前在成都,国航有关工作人员明知自己遗失了返程票,还要求自己以全价购买同日同班同舱的机票,太不近情理了。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空港办公室受理该起投诉后进行了仔细调查。有关人士指出,杨先生在遗失机票后的有效时间内开具了证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应该为其补发原定航班的新客票。由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导致杨先生不但经济损失,而且平添了不少麻烦。
售后服务粗糙 成为投诉焦点
无独有偶,陆先生也因航空公司操作不规范而遭遇票务烦恼。今年3月,陆先生在国航墨尔本营业部办理客票改期手续时,工作人员告诉说普通舱没有座位要升舱,升舱要另外付费。陆先生登机后却发现自己并没有升舱。消保委空港办工作人员事后调查得知,消费者其实支付的是客票改期费,但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填写的收费原因却是:“GOOD FOR UP-GRADE(升舱)”,自然会引起误解。
如今,乘坐飞机已成为远行市民的首选方式。购票之后,消费者往往会遇到很多不可预料因素,如机票遗失、临时有事需改期等。有些航空公司的售后服务就显得有些粗糙,成为当前航空客运投诉的一个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