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在飞机上行窃的“空中大盗”21日被判刑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 2006年8月23日11:50 |
新华网浙江8月22日电:三名农民购买了假的身份证,然后乘坐飞机,在机上实施盗窃。这三名“空中大盗”21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获刑。
从2005年底到2006年初,来自北方的张新柱、徐春生和左红伟三人为了在飞机上实施盗窃,分别购买了共5本伪造的身份证。2006年2月22日上午,三人在商量分头盗窃,共同分赃之后,搭乘深圳至杭州的CA1732次航班,伺机窃取乘客财物。
在飞机飞行过程中,张新柱对放在行李舱内的行李实施翻包,从一名乘客的公文包里窃得人民币20000元。事后,三人在浙江省桐乡市一家宾馆内将赃款均分。不久之后的3月11日,左红伟即被警方抓获,两天之后,张新柱和徐春生也被抓获。
在法院审理中,三人表示自愿认罪。据此,法院对三人分别处以三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11000万,同时没收随案移送的5本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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