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审核旅客身份证件 卖一张机票吃200元罚款
来源:厦门日报 | 2006年6月8日12:14 |
6日下午2时,国内某专业机票销售公司员工候某(女),从厦门机场公安分局空防警保大队郭警官手中接过了200元行政罚款决定书。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卖机票也会被罚款。
原来,5月26日,旅客葛某到机场候机楼内某专业售票柜台,要购买FM9260厦门至上海的机票,售票员候某没有认真核对购票人的身份证件,仅凭其出具的一张深圳市的暂住证就将机票销售给葛某。葛某拿到机票后,因无证件乘机,到机场派出所开具临时乘机证明,警方顺藤摸瓜,牵出了候某不按规定售票的事实。无独有偶,旅客施某在网上订了一张某航空公司去上海的电子客票,当施某到该公司机场售票柜台出票时,售票员黄某也未审核其身份证件,仅看了旅客的驾驶证,就将机票交给旅客,黄某也被机场警方处以200元罚款。
警方提醒,现在航空售票形式多样,方便了旅客,但也要按法律规定办事。《民用航空法》及《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均明确规定:旅客乘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机票销售时应核对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未按规定售票的,给予500元以下的行政罚款。现在厦门航空客票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许多机票销售点为了多售票,放弃了审核旅客证件的义务,违规销售客票,对此,机场警方将加大查处力度。
警方也提醒旅客:要凭合法有效证件购票,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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