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代理商注册
荐:社区
您的位置:PK票网 > PK票网资讯 > 出门旅行 > 出国旅游 > 文章内容

什么情况下护照和出境、入境证件被吊销或宣布作废?

来源:出国在线 | 2006年6月29日16: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护照、出境、入境证件应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
(1)持证人因非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居留被送回国内的;
(2)公民持护照、证件招摇撞骗的;
(3)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活动的。
关闭窗口

相关资讯

图片资讯
最热资讯